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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2年
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专项行动
投诉举报方式的公告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包头市委宣传部关于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专项行动的工作部署,从2022年5月至9月,对我市存在的新闻敲诈和假新闻问题进行排查整治,请广大群众积极提供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投诉举报受理范围
专项行动期间,主要受理涉及新闻敲诈活动、虚假新闻信息、假冒违规机构和平台、违法违规人员及不良现象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新闻敲诈活动、无资质新闻采编行为;虚假新闻信息、低俗低质新闻信息;假新闻单位记者站、违规*平台及公众帐号、违规驻地方机构;假记者、以媒谋私人员;新闻单位采编经营不分,搞有偿新闻、“有偿不闻”,变相*出让采编业务,记者证管理不严等方面问题的举报和反映。
对不属于专项行动受理范围的*问题,将按规定交由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二、投诉举报须知
举报人应当使用真实姓名客观真实反映问题,对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煽动、串联、胁迫、诱使他人举报。如存在捏造、诬告陷害等行为,将视情节轻重,依法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投诉举报人应留下详细地址及定位器号码,以便于及时反馈处理结果。
三、投诉举报受理方式
欢迎社会各界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包头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问题。
专项行动期间受理举报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举报*:0472-5619377;
举报邮箱:btshdf@163.com ;
来信、来访地址:包头市九原区开元大街1号市党政大楼b0916室,邮编:014060。
*包头市委宣传部
2022年5月11日
内容来源:*包头市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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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雨望秋
致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家长朋友:
您好!
自“双减”政策实施以来,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取得阶段性成效。在此,衷心感谢广大家长在校外培训机构治理过程中的理解与支持。为切实减轻学生校外培训负担,保障学生及家长的权益,现将校外培训有关注意事项提示如下:
一、理性看待慎重选择。选择校外培训机构时,应选择合法校外培训机构。要查看办学资质,合法的培训机构具备两证,即《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或《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立核准书》《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登记证》,要仔细查看许可证上标明的办学地点、办学范围等是否与实际情况相符,是否将教师资质、培训内容及收费标准等信息上墙公示。无证校外培训机构未经审批缺乏有效监管,校舍安全、教师资质等存在一定风险隐患,一旦发生经济*、安全事故,难以有效*,请广大学生家长要高度警惕,坚决*无证校外培训机构,选择合法校外培训机构。
二、线上购课合理缴费。请广大家长在定位器应用市场下载安装“校外培训家长端”app,根据自身需要选择培训机构及相关课程,签订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后进行缴费。不要以现金、微信、支付宝、*转账等方式将培训费缴入非资金监管账户或个人名下;要谨防培训机构一次性收取或以充值、办卡等形式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 60 课时的费用,一次性缴费不超过 5000元,以免因机构倒闭、卷钱跑路等因素造成的经济损失。
三、坚决*违规培训。以“教育咨询、文化传播、家政服务、上门服务、住家教师、众筹私教”等名义耳机变异开展学科类培训,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在商务楼宇、居民小区等重点场所以“一对一”“住家教师”“高端家政”“众筹私教”等名义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等都属于违规培训行为,希望广大学生及家长予以*并向相关部门举报。
让每一个孩子茁壮成长是学校、家庭、社会的共同责任。家长朋友们,让我们一起携手,坚持立德树人,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切实减轻学生的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
监督举报*:
区教育局:0472-3106114(学科类培训机构)
邮箱:qsjyzcfg@163.com
区工信科局:0472-3616920(科技类培训机构)
区文旅局:0472-3616924(艺体类培训机构)
来源:青山区教育局
编辑/一审: 白梦娇
二审: 边玉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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