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胜美达电子厂辞职的员工多少-9游会

城市分站 更新于:2024-03-08 11:40
  • mozi258
    你那都是企业内部规定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不超过六个月的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十五日;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试行期不得超过三十日;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十日。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试用期适用于初次就业或再次就业时改变工作岗位或工种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对工作岗位没有发生变化的同一劳动者只能试用一次。但是没有试用期那是不合理的,试用期就是为了让企业与员工之间都有选择的余地。好像都是霸王条款至于你这个问题真正的答案也许只有你的老板才知道我知道的就这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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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蒙哥188665942

    在吉安胜美达上班累死累活都那样,那里面都是没有人性化,年前那么晚二十九才放假就提前请了两天假回来办身份证,我也说了年后没有那么早去上班,初六开工我没有去上班说按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从来都没有进过这样的烂厂,在江西上班果然跟广东不一样 怪不得那么多人去广东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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